有些案子像夜里的一场突如其来的雨,淅淅沥沥却让人措手不及。我当律师这些年,2024年那起网络犯罪的案子,总让我觉得像一出没彩排的戏。主角是个叫小慧的女孩,26岁,刚入职一家广告公司,忙得像个陀螺。她怎么也没想到,一封没删的邮件,会把她卷进一场非法获取信息的刑事案,差点断送她的前程。这故事里有职场的疏忽,也有法律的冷硬,读来让人既揪心又感慨。
开端:邮件的疏忽
小慧刚进公司,负责整理客户资料,每天邮件箱塞得满满。那天是2024年春天的下午,她在公司电脑上写了一封邮件,附上客户名单,准备发给主管确认。可客户临时来电,她忙着接电话,随手把邮件存进草稿箱,忘了删掉。下班后,她没锁电脑屏幕,草稿箱里的邮件就那么敞着。
第二天,客户报警,说名单泄露,收到诈骗短信,损失几万。警察查到小慧的电脑,邮件草稿里赫然有客户姓名、电话和银行信息。小慧傻了眼,站在办公室:“我没发出去,怎么就犯罪了?”可证据摆在那儿:邮件在她账号里,泄露信息一字不差。
危机:从文员到嫌疑人
小慧被传唤时,手还攥着个笔记本。她跟警察喊冤:“我没发邮件,是忘了删!”可法律不饶人:电脑日志显示邮件存了24小时,泄露信息与草稿一致。《刑法》第285条规定,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,情节严重的,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检方认定,小慧没锁电脑,等于“放任泄露”,涉嫌犯罪。
我接手这案子时,她已经被调查了三天。妈妈找到我,眼泪汪汪地说:“她刚上班,哪会干这事?”我翻卷宗,心里直犯嘀咕。网络犯罪得有“非法获取”的故意,可小慧连邮件都没发,哪来的罪?这案子得从电脑查起。
交锋:真相的拉锯
我先查小慧的电脑。日志显示,邮件存草稿后没发送,电脑被多人用过。我问她:“你常不锁屏幕?”她点头:“忙得晕了,忘了锁。”我又调了公司监控,一个实习生小张下班后用过她的电脑,翻看了草稿箱。
庭审前,我找到小张,他支支吾吾,承认看了邮件,顺手截图发给朋友“炫耀”。我把这些拼起来,证明小慧只是疏忽,不是泄密者。可检察院不松口,说她“疏忽大意”,造成严重后果。客户还咬定,小慧是主谋。
庭审那天,法庭里挤满了公司同事。检察官甩出一堆截图,质问:“你一个员工,连电脑都不锁?”小慧涨红了脸:“我错了,可我没发!”我当庭递上日志和监控,反问:“我当事人没发送,哪来的非法获取?”我还请了个IT专家,证明草稿箱泄露是他人操作,非小慧故意。
高潮:真相的曙光
关键时刻,小张在庭上承认截图是自己传出去的,和小慧无关。法庭上,这供词像一道光。法官听完,皱着眉宣布休庭。几天后,判决下来:小慧无罪,案件另行处理真凶。
小慧走出法庭那天,天空晴朗。她站在公司楼下,低声说:“我还以为工作没了。”妈妈拉着我道谢,我摆摆手,说这是证据说话,不是我的功劳。
尾声:疏忽的代价与法律的底线
小慧后来换了个工作,说是不敢再用公司电脑写邮件。我想起这案子,总觉得网络犯罪的红线,像个无形的钩子,小慧差点被钓进去。那场未删的邮件,像个无心的陷阱,差点毁了她的前程,却也在法律的严苛里,给了她喘息的机会。
这故事没英雄,只有个女孩,在职场的夹缝里,靠着点真相和运气,逃过了牢狱。我做律师,最怕无辜者背锅,最庆幸能拉人一把。小慧还在打工,听说每次用电脑,都多看一眼屏幕锁没锁。